根據《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文物局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護資金的通知》(浙財文〔2024〕27號),下達越城區省級文物保護資金共計78萬元,根據《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文物局關于印發浙江省文物保護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》(浙財文〔2022〕21號)要求,現將資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,公示時間7天,自7月2日至7月8日。公示期內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,請向我局以實名、書面形式提出,并署聯系人姓名及聯系方式;異議問題應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關事實證據。
特此公示。
(聯系人:吳夢龍,聯系電話:15925809552)
紹興市越城區文物局 紹興市越城區財政局
2025年7月2日